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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云南财税管理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年05月17日 | 
作者:admin | 

院属各部门、全体教职工及学员:

根据省、市指挥部关于强化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为进一步科学做好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科学开展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措施,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2108号)有关规定和五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2022516日召开的《驻区大中专院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院疫情防控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院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校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亲自安排部署,并带头学习《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等文件和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明确人员具体分工,建立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体系。

二、完善方案预案,加强联防联控

根据学校实际和疫情形势动态修订方案预案,确保各项制度科学合理、有较高可操作性;加强和所在街道、社区以及区疾控中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接联系,提前安排部署好各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三、做好物资储备和管理

根据师生人数提前做好防疫物资和应急处置物品储备,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储备,并建立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

四、切实做好“人、物、环境”同防

(一)实时关注全国疫情形势变化,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不漏一人的全面排查,对师生员工行踪和健康状况逐一进行梳理,有风险的师生员工一律暂缓入校,配合防疫部门完成管控后满足学校防疫要求方可进校。

(二)守好校门,一切无关人员禁止入校,确需进入的外来人员入校均须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和测温检测、登记,进入校内必须全程做好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同时,不举办开学典礼、晚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三)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工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严格落实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和请销假制度,做好教职工管理。

(四)严格做好入校物资、包裹的统一消毒、登记、管理、

发放,做到专人负责,有据可查、有源可溯;应急疫情防控期间,倡导教职工减少网购。

(五)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要求做好校园环境整治工作,同时规范开展各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

五、建立核酸检测抽检制度

按照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安排教职工进行核酸检测。

六、加强对师生的关心关爱,加强健康教育和舆论引导

(一)引导师生员工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

念,督促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通过引导师生员工参与体育锻炼、上好健康教育课等方式引导师生员工养成健康生活新风尚,做好日常个人防护,积极主动完成疫苗接种,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二)加强学校舆论、舆情正面引导,科学认识疫情防控知

识,密切关注政府、卫生部门疫情通报,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媒体上发布传播不可靠、不实信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三)加强师生员工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关注师生员工的心理状况,有异常及时科学干预。

七、建立沟通联系机制

积极对接五华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教育防控组及属地街道办事处,保持疫情防控工作的沟通联系,及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情况及应急事件有关信息,进一步强化校地合作,共同筑牢校园疫情防控防线。



云南财税管理学院

     202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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