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云南财税学院 >> 新闻教务信息

关于川农大云南中心2016年下半年毕业论文和毕业生产实践相关事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年07月12日 | 
作者:admin888 | 

 14秋各学生: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网络教育2016年度教学管理工作计划》安排要求,各位涉及到论文写作学生务必严格按照学院的要求做好毕业论文网上指导工作,具体如下

一、毕业论文、毕业生产实践考核范围: 2014年秋季(含2014秋)及以前在籍批次入学未通过毕业论文考核的专、本科学生。

二、毕业论文撰写要求:根据学院网站(www.cnzx.info)—“教学教务”—“网络教育”栏目—毕业论文— “四川农业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论文撰写格式”的具体要求撰写,论文题目可用给出的参考题目,也可自拟,但必须和专业相关。提交时必须在论文正文前附上学院统一格式的论文封面。

三、学生毕业论文完成和提交时间

    1、专科学生:7月15日前按撰写要求完成论文写作,做好提交准备。提交时间7月15日—7月20日,将毕业实习报告(论文)打印稿(包括论文封面),交到所在学习中心

   2、本科学生:7月15日前按“毕业论文撰写要求”完成论文写作,并将论文电子版初稿交由学习中心老师于8月15日以前修改定稿后,做好网上论文平台提交准备。具体提交时间见待学习中心论文指导老师电话通知。

   通过学习平台进入毕业设计,完成导师选择、初稿和终稿提交

学生登录论文平台选择指导教师,设置论文题目,上传论文初稿1稿。初稿共有三次初稿上传修改机会和一次终稿提交机会,每名学生必须依次完成3次初稿上传,指导老师依次评阅后才能提交终稿,终稿成绩不合格者,本次论文不合格。

毕业论文申请及撰写指导时间安排:

序号

参与对象

参与时间

具体事项

内容描述

1

学生

9月1日至9月10日

选择论文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置题目及初稿第一次提交

学生通过学生平台内的论文平台选择论文辅导老师,设置论文题目并提交论文初稿

2

论文指导教师

9月11日至9月15日  

论文初稿第一次批阅

辅导教师通过教师平台内的论文平台批阅学生提交的论文初稿

3

学生

9月16日至9月25日

论文初稿修改后第二次提交

完成初稿第一次评阅的学生根据辅导老师的评语对论文进行修改后第二次初稿提交

4

论文指导教师

9月26日至9月30日

论文初稿第二次批阅

辅导教师通过教师平台内的论文平台批阅学生第二次提交的论文初稿

5

学生

10月1日至10月10日

论文初稿修改后第三次提交(初稿最后一次提交机会)

完成前两次初稿评阅的学生根据辅导老师的评语对论文进行修改后第三次初稿提交

6

论文指导教师

10月11日至10月15日

论文初稿第三次批阅

辅导教师通过教师平台内的论文平台批阅学生第三次提交的论文初稿

7

学生

10月16日至10月25日

论文终稿提交

终稿是学生最后一次作为定稿论文提交,提交后将不能再修改

8

论文指导教师

10月26日至10月30日

论文终稿批阅

辅导教师通过教师平台内的论文平台批阅学生的论文终稿,并打出论文最终成绩

9

网院、学习中心、学生

11月中旬

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

四、学生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毕业论文网上指导或未能达到各个撰写阶段要求的,毕业论文撰写指导时间顺延下一批次(2017年上半年)进行。 

                                                                       教务处

                                                                    2016年7月12日

微信公众号